财忠财税通之个人收款账户被查,私户收款这些红线不要碰!
日期:2025-04-19 21:37:20   作者: 文章来源:财忠财务

个人微信收款账户被查了!即日起,用支付宝、微信收款的企业要小心了!
经查,该公司于2021年至2023年4月30日通过1325372XXXX、1813755XXXX、1753740XXXX、1355490XXXX等24个私人微信账号收取公司相关货款,税务局责成该公司提供通过以上微信账户收款的相关货款审计的出库单据、银行收款证明及相关账册资料。举个例子:一家企业曾因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仅罚款就高达300万元。一定不要心存侥幸,要引以为鉴!《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曾给出明确答案:(3)私户转账超20万元(境外)或50万元(境内)。(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2)资金转入转出有异常。比如,分批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批转出;(4)公户短期频繁且大额给个人转账,或公户短期经常收到与业务无关的个人汇款;(6)闲置很久的账户突然启用,并且有大量资金活动。不仅如此,央行发布《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可见国家对私户避税的零容忍。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正常申报收入,缴纳税款,可以有效规避风险!这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性质相同,可以正常进行交易。个体工商户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但为了与家庭消费相区分,建议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有时个人账户收取款项比较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记收入,应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效力,企业应定期打印保存。个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